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3-006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卧龙国际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商务”,本公司持有88.25%的股份)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抗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对上海兆龙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公司)”申诉卧龙商务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月5日、2009年12月12日、2010年1月29日和2011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控股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进行了终审判决,判决如下:维持二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沪高民四(海)终字第14号民事判决,但认为二审中“部分认定兆龙公司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卧龙公司可以另行起诉主张民事权利”属事实认定部分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鉴于对上述案件卧龙商务已于2008年度和2009年度计提了100%的特别坏账,本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不会影响卧龙商务的期后利润。
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3-007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副总经理朱亚娟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朱亚娟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效。朱亚娟女士辞职后将在本公司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朱亚娟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朱亚娟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