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编号:临2012-57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30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远达特许经营有限公司的议案》
1、公司性质:公司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采取分期到位方式在2年内陆续到位。
3、经营范围: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节能减排等环保项目的投资、运营、改造、检修及副产品的销售;电力、环保新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黄宝德、关越同志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推荐王国力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推荐岳乔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王国力同志简历
岳乔同志简历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八日
王国力同志简历
王国力,男,196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北票发电厂副厂长,北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组长,北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燕山湖发电项目筹建处主任,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连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高新产业部环保与综合产业处处长。
岳乔同志简历
岳乔,男,196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电气与控制主管,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生产处副处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运营部生产处副处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 部生产运营处(电力监控处)副处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部生产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部生产处处长。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12-58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2年12月25日上午9时在重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2楼三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王国力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岳乔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出席人员:
1、截止2012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15号。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8787928
(四)传 真: 023-68787944
(五)邮政编码:400050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
(票)
备注
1
关于选举王国力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岳乔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和复印均有效。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向本人提交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对王国力同志、岳乔同志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故,同意推荐王国力同志、岳乔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宋纪生 余剑锋 陈友坤 陈大炜
杨 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