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性废旧塑料的回收可分为四级:
一级回收是指采用通常的加工方法把可回收的废旧塑料(边角料等)加工成与新料性能相同或相近的产品。
二级回收是指把废旧塑料(边角料等)经一种或多种加工方法加工成性能比新料稍差的产品。
三级回收是指回收废旧塑料中的化学成分,使之成为单体或燃料。
四级回收是指通过焚烧从废旧塑料中回收能量。
一级和二级回收的加工划分往往是不十分明确的,如酚醛塑料常常被添加到纯化合物中用于生产性能变化很小的同种产品,但酚醛塑料的回收仍被划为二级回收。其原因是可回收性废旧酚醛塑料在与纯化合物的混合中仅仅起填料作用,而其本身并不具备纯化合物的性。三级和四级回收的划分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有些焚化装置采用的是两步处理法,即先热分解废旧塑料,后焚烧热分解产物,虽然是用来回收能源,但由于这些废弃物首先被转化成了单体或化学原料,所以这种两步处理法仍被划分为三级回收。